房顺瑞因保管不善,将连府国用(2005)字第18824400109号土地使用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房顺瑞
2025年4月21日